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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载Firefox关于金沙集团wwW3354CC评选推荐2023年本科生“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”和“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的通知
各位同学:
大家好!根据学校通知,即将开展本科生2023年“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”(夏季)和“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(夏季)的评选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2023年夏季毕业的金沙集团wwW3354CC学籍全日制本科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符合学生个人奖励评选基本条件。
2.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,包括三好学生标兵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实践公益奖、社会工作奖、学习优秀奖、优秀科研奖、五四体育奖、红楼艺术奖、学术创新奖。
3.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、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、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国家、社会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,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。
4.对响应国家号召,积极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典型(以下简称参军学生典型),可优先推荐评选。
5.对树立正确的就业观,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西部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,以及赴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的学生典型(以下简称就业学生典型),可优先推荐评选,在校期间获得过个人年度奖励的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。就业典型由就业中心和国防办认定。
6.“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从“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”中择优推荐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5月10日-5月14日,各毕业班级召开班会,有意向申报的同学提前向班主任提交奖励申报表和个人信息表(附件2、附件3)。经过5分钟展示、1分钟提问、同学互评、班主任点评、班级投票环节,确定各班级推荐名单。各班名额按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,学校对获得过“示范班集体”的班级额外奖励的1名名额专用于该班级。名额分配方案告知各班班主任。
被班级推荐的学生通过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请,申请路径:登录校内门户—学工部业务—申请单项奖励。校级、市级优秀毕业生需要分别通过系统进行申请。
2.5月15日-5月22日学院组织奖励奖学金评审小组会议,根据班级提名,进行初审和考察,形成初选名单,并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。
3.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初选名单报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,确定推荐名单,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。
四、截止时间
各班学生提交材料时间和班会民主评议时间由班主任通知。
各班主任于5月14日晚24点前提交1、各班级推荐名单(附件1,含推荐顺序),2、推荐同学的申请材料(附件2、附件3),邮件以“XX班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”命名,由班主任发送至 skxgb@pku.edu.cn。
获得班级推荐的同学请务必于5月15日前在系统提交申请,一旦系统关闭,将无法再提交申请。
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学工办王老师62757032。
生科学工办
2023年5月10日
附件: